加拿大移民部(IRCC)改了临时居民维持身份的规则,留学生和打工族得看清楚了,5月28日刚更新的!
以前叫“默许身份(implied status)”,现在叫“维持身份(maintained status)”,意思是如果你的签证过期了,但在过期前申请了延期,只要你待在加拿大,就能按原签证条件继续工作或学习。
新规说,如果你已经在维持身份时又递了第二次延期申请,但第一次被拒,第二次申请不会帮你延长合法停留时间,第二次也会被拒,直接退回给你。以前呢,第二次申请能延长你的合法停留,但不能让你继续工作或学习。
IRCC 5月28日更新了给官员的指导,咱来看看新旧规则咋变:
旧规则(5月28日前)
| 首份申请获批准 | 首次申请被拒绝 | |
| 原签证过期前递 | 新身份和工作/学习授权生效。 | 原签证的居留许可和工作或学习许可将延长至第二次申请的决定。 |
| 原签证过期后递 | 新身份和工作/学习授权生效。 | 授权停留时间延长,但工作或学习签证未延长。 |
新规则(5月28日起)
| 首份申请获批准 | 首次申请被拒绝 | |
| 原签证过期前递 | 新身份和工作/学习授权生效。 | 申请人在第二次申请的处理期间保持身份。 |
| 原签证过期后递 | 新身份和工作/学习授权生效。 | 申请人未维持身份——第二次申请必须被拒绝。
申请人身份已失效。 如符合条件,申请人可申请恢复身份。 |
新指导还删了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或学习许可的部分,估计跟禁止flagpoling(在边境快速申请许可)有关。
加拿大的小伙伴们,移民新规你看懂了不?临时居民咋应对?快留言聊聊你的想法呗!
来源:cicnews 封面:picr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