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雇主Job Offer如何在EE系统里加分

加拿大雇主Job Offer如何在EE系统里加分

Amanda5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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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雇主提供的job offer在满足一定的条件后可以在EE系统里面加50或200分。CRS得分越高,后期获得永居邀请的几率就越大。根据EE历史记录,2019年大约有13%的EE候选人是通过job offer加分的方式获得永居邀请的。

6个00岗位的岗位级别非常高,能够加到200分的适合人群很少,所以本文重点介绍NOC 0AB岗位的Job offer如何在EE系统里加50分。

怎么的Job offer才是有效的,如何定义有效?

IRCC认为如果一个job offer是全职/连续的有偿工作,那它就是有效的。全职是指每周至少工作30个小时(如果是联邦技工类移民计划,则最多为2个加拿大雇主加起来至少每周工作30个小时。)这份工作不能是季节性的工作,并且在您获得永久居民签证后Job offer至少还有1年有效期。另外必须是NOC 0AB类别的技术岗位的job offer才可以,CD类岗位的job offer不可以。

然后,Job offer如何在EE系统里面加到50分的得分?

为了获得这50分的加分,加拿大雇主通常需要先申请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labour market impact assessment,LMIA),LMIA是加拿大雇主在雇佣外国工人时通常需要的文件,目的是证明如果加拿大公司雇佣外国工人跟也不会对加拿大本地的就业市场带来任何负面的影响。

但是,某些职业是豁免LMIA的,您也可以为这些岗位的job offer申请50分加分,但豁免LMIA的Job offer想要得到50分的前提是您已经在这个岗位上全职为加拿大雇主工作了1年时间,并且在您获得永久居民签证后Job offer至少还有1年有效期,当前提供job offer的雇主必须是您工作许可上的雇主,是同一个雇主。

满足以下情形,job offer在EE系统里可以得到50分的加分:

1)       Job offer只有提供的是全职,连续,带薪的技术岗位工作(NOC 0AB岗位),job offer才是一份有效的offer;

2)       加拿大雇主已经获批了一个positive LMIA,上面有申请人的名字和职位;或

你已经在NOC 0AB岗位上为加拿大雇主工作,并且你的工作许可是基于LMIA的,你被授权在递交EE永居申请时开始在加拿大工作,且在您获得永久居民签证后Job offer至少还有1年有效期;或

您当前持有的NOC 0AB岗位的工作许可是豁免LMIA的,您已经全职为加拿大雇主工作了至少1年时间,且在您获得永久居民签证后Job offer至少还有1年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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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申请人忽略的是,为了得到CRS50分的加分,Job offer必须是基于LMIA或是豁免LMIA的。

如果您持有的是开放式工作许可(例如毕业工签PGWP)在加拿大工作,并且您的雇主没有申请过LMIA,就不能得到50分的加分。开放式工签可以帮助您有合法的身份在加拿大工作,累积在加拿大当地的工作经验,从而在EE加拿大工作经验这块获得加分或是使您有资格申请省提名项目PNP,但开放式工签持有人的雇主提供的job offer并不能帮助申请人在EE系统里获得50分或200分的加分。如果开放式工签持有人想要获得这50或200分的加分,那么加拿大雇主需要先申请LMIA,然后申请人转变签证类型,转为基于LMIA的工作类型。

除了满足以上两点基本要求外,审查材料的移民官必须确信您确实可以胜任加拿大雇主提供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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